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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内江市市中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农事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选择施工队伍的公告
编辑:朱艳梅 发布时间:2025-04-24 16:48:51

根据《关于市中区财政支农项目“民办公助”方式选择施工队伍备案制管理办法》(内市区财农〔2015〕855号)及《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财政支农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市区府办发〔2021〕23号)有关规定,通过朝阳镇周坡村村民委员会议事决定,委托第三方代理公司(四川中采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内江市市中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农事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选择施工队伍的公告,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的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江市市中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市中区粮油园区农事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工期:签订合同起90个日历天内

资金来源: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建设地点:内江市市中区周坡村

项目业主:朝阳镇周坡村村民委员会

二、项目基本情况

    

注:1.招标价:本项目采取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开展项目建设,为确保劳务发放达到要求,招标价不做下浮,以财政评审结果为依据,即127.591169万元(大写:壹佰贰拾柒万伍千玖佰壹拾壹元陆角玖分)。

2.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价的10%缴纳投标保证金,即12.759117万元(大写:壹拾贰万柒仟伍佰玖拾壹元壹角柒分)。中标签约后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由项目所在镇代为管理,保证金需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提交时间截止2025年04月27日18时00分前,以银行回执单为依据,同项目镇提供的到账资金凭证互为印证。待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按程序退还履约保证金,未中选施工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提交方式原路无息退回。

       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朝阳镇人民政府账户:

       开户单位: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内江农商行朝阳支行

       账 号:39640120000011798

转款理由:内江市市中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市中区粮油园区农事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

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签订施工合同前需按照招标价缴纳3%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即3.827735万元(大写:叁万捌仟贰佰柒拾柒元叁角伍分),保证金需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现金,由项目镇代为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在成交通知书领取后,合同签订前缴纳完成。待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按程序根据提交方式原路无息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如遇成交施工单位没有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民工工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至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内江农商行朝阳支行

账 号:39640120000011798

转款理由:内江市市中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市中区粮油园区农事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三、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规定时间内填报2024年企业年度报告、2024年度企业未受行政处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2.企业资质不低于(包括)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近3年(2022-2024年度)无亏损。如遇新成立公司(企业)不足3年的,须提供公司(企业)成立后财务状况的佐证材料。

4.企业近三年以来在四川省范围内承担过不少于1个水利水电项目施工(企业业绩证明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合格结论资料等)。

5. 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对施工企业的其他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证,近3年内管理过不少于1个水利水电项目施工(提供该项目任命文件及对应项目的中标中选通知、施工合同、验收合格资料等),提供在职证明材料。

2.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提供在职证明材料。

3.中选施工企业必须在发出中选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签订合同

4.本项目为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中选的施工单位须按以工代赈方式与相关规定实施,人工劳务发放总额不得低于合同总金额的10%。工程建设中需加强对务工群众的劳务培训,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优先考虑本镇、本村群众务工,鼓励吸纳有劳动能力、半劳动力或弱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参与务工。劳务报酬发放要做到公开、公正、足额、及时,严禁克扣、拖欠。经务工人员签字确认后,施工单位提交劳务报酬发放明细,经项目所在村审核并公示后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人,若施工单位发放的劳务报酬总额低于合同总金额的10%,则按财政评审价下浮8%后进行结算。

四、报名方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04月24日8:30-04月27日18:00截止,逾期或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四川中采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段888号22幢3层1号)。

3.报名方式:由报名施工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到指定地点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邮寄等其他方式报名。

4.报名前置核查资料:

(1)企业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执单。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司公章。

注:报名前置核查资料是报名施工单位是否符合继续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前置、必要条件,不同于资格审查时递交的密封资料。报名施工单位须仔细阅读本条款,在报名时单独提交,由本项目业主单位委托代理机构(四川中采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人员予以核查、确认。资料均需加盖公司鲜章,并注明报名对应标段项目名称、公司名称等信息。

5.报名费用:人民币300元/份(报名后费用概不退还, 资格不能转让)

(二)资格审查的相关要求

1.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2.资格审查:2025年04月28日09时00分起由四川中采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报名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随机抽选。

3.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提供企业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并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提供);

(4)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提供);

(5)资质证书(企业资质不低于(包括)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7)企业近3年以来在四川省范围内承担过不少于1个水利水电项目工程施工(企业业绩证明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结论资料项目)(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8)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以上合格证,近3年内管理过不少于1个水利水电项目施工(需提供任免文件及对应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验收资料等,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9)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以上合格证(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0)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提供从业资格证及在职证明(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1)企业2022年度-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证明(提供财务报告或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企业)不足3年的,须提供公司(企业)成立后财务状况的佐证材料;

(12)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3)省外企业需提供入川备案证明(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4)完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024年企业年报,且未受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等资料(提供系统公示截图并加盖公章);

(15)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执单、基本户账户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资料要求:资料清单所述内容一律用A4纸编制,按清单顺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否则视为不合格报名施工企业;资料清单所述内容的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须密封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和公司名称。

五、施工队伍选择方式及确认

1.2025年04月28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施工单位在四川中采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段888号22幢3层1号)参加随机抽选。

2.资格审查合格后的报名施工企业原则上不得少于3家,并按照随机抽选要求,由涉及项目村委派3名代表随机抽取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和第三候选人。项目抽取结果在内江新闻网公示,经公示3天无异议后,第一候选人即为最终选定的项目施工单位。若项目第一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选的,项目所在镇有权没收其该项目标段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同时由该项目的第二候选人递补成为第一候选人,并选定为该项目的施工单位,依此类推。

注:如本次(第一次)公告发布后,资格审查合格的项目标段报名的施工企业少于3家时,由项目村村民委员会议事委托第三方代理公司发布第二次公告,重新抽选该项目的候选报名施工企业。如第二次公告发布后,项目审核合格的报名施工企业只有2家时,由项目业主单位组织所在村村民代表,随机抽选第一候选人和第二候选人,并参照本公告第五条第2款之规定予以确认项目的施工单位;如第二次公告发布后,项目审查合格的报名施工企业少于2家时,经报请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由项目村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村民自建方式予以实施,该项目不再另行公招实施建设。

本项目业主将严格执行随机抽选要求和程序,报名施工单位的报名联系人须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联系不畅、未按规定时间(等候时间10分钟)且非本项目业主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原因影响到场的报名施工单位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抽选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按程序被选定施工队伍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项目村签订合同。

2.未按公告约定、中选通知书的要求与项目村签订合同。

3.报名的施工企业在本次选择活动中串通投标(报价)、弄虚作假的。

4.未按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的。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对履约保证金进行扣减或不予退还。

1.因承包人原因,未按合同所约定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按时竣工的,自超出合同工期的第一日起至项目建设完工并达到验收要求当日,按3000元/天收取施工单位违约金。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发包人除责令其返工和要求其无条件地将剩余不合格材料清理出场外,每发现一次,承包人按5000元/次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整改完善的,除承包人须按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进行整改外,发包人有权按1000元/天扣除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

4.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设计图纸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不违背招标文件,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如出现转包及违法分包,违背招标文件,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的情况发包人有权不退还承包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三)代理费用收取

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施工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6500元(大写:陆仟伍佰元整)。

七、公告发布时间及发布媒体

本公告将在“内江新闻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即2025年04月24日、25日、27日。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 0832-2960001;

(二)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0832-2121799。

九、合同签订时间

中选施工单位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与项目标段业主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四川中采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4日


附件:内江市市中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市中区粮油园区农事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