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2025年凌家镇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遴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江市市中区2025年凌家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一标段:凌家镇水口村管网、山坪塘及蓄水池建设项目和凌家镇花红村稻田种养基地配套设施项目。二标段:凌家镇方碑村油橄榄产业配套设施项目和凌家镇何家坡村、青杠坡村道路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SCXY-FZC2025009;
3.资金来源: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4.项目工期:签订合同起90日内;
5.建设地点: 内江市市中区凌家镇水口村、花红村、方碑村、何家坡村、青杠坡村;
6.项目业主:项目涉及村村民委员会。
二、项目标段基本情况及保证金缴纳情况

三、施工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四、施工要求
1.施工内容及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质量和安全要求:按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3.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商务要求
1.工期:签订合同起90日内;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3.合同签订时间及金额: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本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因两个标段项目将采取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开展项目建设,为确保劳务发放达到要求,招标价不做下浮,各标段均以控制价作为合同签订金额。
4.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0%;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合同签订前,向业主单位交纳本项目合同金额的10%额的履约保证金。若投标保证金以公司转款方式缴纳,成交后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投标保证金以保函方式体现,则需在合同签订前向业主单位交纳本项目合同金额的10%数作为履约保证金。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内江市市中区凌家镇人民政府;
开户行:内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家支行;
银行账号:3959 0120 0000 15911。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待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按程序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有以下情形的,对履约保证金进行扣减或不予退还。
(1)因施工单位原因,未按合同所约定工期按时竣工的,自超出合同工期的第一日起至项目建设完工并达到验收要求当日,按3000元/天扣减施工单位履约保证金。
(2)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项目业主除责令其返工和要求其无条件地将剩余不合格材料清理出场外,每发现一次,施工单位按5000元/次的标准扣减履约保证金。
(3)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及相关行业规范和相关技术要求的质量标准的,由施工单位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设计及相关行业规范和相关技术要求的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项目业主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施工单位仍未予以完善的,除施工单位须按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进行整改外,项目业主有权按1000元/天扣减施工单位的履约保证金。
(4)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按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及设计图纸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对工程不得转包及违法分包,不得违背本项目文件要求,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如出现转包及违法分包,违背本项目文件要求,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的情况,除按法律规定追究投标人责任外,项目业主有权不退还投标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需按照合同金额的3%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待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按程序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6.以工代赈政策要求:成交供应商须配合业主单位实施以工代赈相关政策。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优先考虑本镇、本村群众务工,鼓励吸纳有劳动能力、半劳动力或弱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参与务工。以工代赈劳务报酬金额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10%。未达到上述要求的,项目最终结算金额按合同应支付金额下浮8%进行结算。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自2025年04月08日至2025年04月10日17时00分前(上午9时至中午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
2.报名地点: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888号兆信中心26幢3层2号(四川鑫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报名费:人民币300.00元/标段。
4.报名方式:由报名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报名地点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邮寄等线上方式报名。
5.报名所需资料:(1)介绍信(详见附件)、(2)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6.一家施工单位只能报名一个标段,不可同时报名两个标段。
七、投标保证金
1.金额:各标段控制价的10%。(一标段为117280.00元;二标段为136396.00元)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3.缴纳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4.缴纳账户:
收款单位:内江市市中区凌家镇人民政府;
开户行:内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家支行;
银行账号:3959 0120 0000 15911。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原路退回(不计利息)。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评选结果公示后15个工作日内。
保函等其他形式抬头:内江市市中区凌家镇人民政府。
保函等其他形式的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或进行索赔:
(1)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的;
(2)响应文件弄虚作假,提交虚假资料的;
(3)在评选活动中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八、响应文件递交
(一)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一标段:2025年04月11日上午9:00到9:30;二标段:2025年04月11日上午9:30到10:00;报名参加各标段的施工单位请按上述时间递交响应文件,超过规定时间不接受响应文件。
(二)响应文件递交要求: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响应文件需封装于的密封袋内,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及编号、标段号。
注:未按以上要求进行装订和密封的响应文件,委托代理机构将拒收。
九、评选方式
1.递交响应文件后由委托代理机构组织评审专家对递交响应文件的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施工单位后方可参加随机抽选。
2.资格审查完毕后,各标段由业主单位委派代表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该标段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和第三候选人。若该标段资格审查合格的施工单位小于3家时,则该标段本次评选活动终止,另行发布公告重新进行。
3.现场将根据递交的响应文件数量适时调整抽选时间,请参与的施工单位代表在未完成抽选前不要远离现场,施工单位代表须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联系不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视为自动放弃抽选资格。
4.抽取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后,第一候选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委托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第一候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则第二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5.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标段:8960.00元;二标段:9500.00元),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十、其他
1.公告发布时间及发布媒体:本公告将在“内江市市中区凌家镇人民政府信息公示栏”、“内江新闻网”从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其他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3.拟报名的施工单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意见等请在报名参加前询问。报名参加视为认同本公告的所有内容。
十一、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18283286556;
委托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181602266。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