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存在无正当理由拒绝选派干部下沉社区,或选派非本单位人员下沉社区?”……
11月24日,威远县的社区党委书记、疫情防控服务队长等收到一份特别的问卷表,问卷表罗列了各下沉单位、下沉干部等参与疫情防控的现实情况和评价情况。
11月28日,记者从威远县委组织部获悉,威远县研究制定《威远县疫情防控一线下沉单位和干部评价机制(试行)》《威远县疫情防控下沉力量召回管理办法(试行)》,精准评价在疫情防控一线志愿服务的干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防疫一线当先锋、打头阵,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明确评价对象标准。重点针对下沉单位和下沉干部两个对象,分类确定评价标准。对下沉单位,明确“下沉力量选派情况、协作配合情况、工作完成情况”3个方面12项评价标准,确定“好、较好、一般、差”4个评价等次;对下沉干部,明确“是否到岗履职,是否主动作为,是否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是否服从社区、防疫专班工作安排,是否最大限度服务群众”“5个是否”,做到评价精准。
创新评价方式方法。建立“联系县领导评、防控点长评、社区干部评、小组长(网格员)评、督导干部评”等评价体系和“疫情中评+疫情后评+常态化评”工作机制,创新采取“问卷二维码+纸质测评”相结合方式,后台自动汇总分析评价结果,切实提高评价效率、评价精准度、评价真实度。目前,已发出评价表260余份,评价单位60余个。
做实评价结果运用。坚持奖优惩劣总原则,实施“一人一档、表扬一批、召回一批”总策略,将疫情一线表现作为评先评优、职级晋升、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对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敷衍了事、拈轻怕重、推诿扯皮的,坚决召回,年度考核不评优。用“正向激励”和“反面警示”,助推干部“下深水”、做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