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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贩卖野生动物 威远警方出击顺藤摸瓜
来 源:内江日报 记 者:史湘云 曾利军 编 辑:陈香麟 发布时间:2022-03-02 09:17:50

日前,记者从威远县公安局获悉,威远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成功查处一起非法狩猎和销售野生动物案,犯罪嫌疑人被当场挡获。

2月25日,威远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威远县严陵镇东门口贩卖野生动物。接警后,森林警察大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在严陵镇小东街(威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口)挡获贩卖野生动物的当事人常某某。

据悉,常某某当时手提一个鸟笼,鸟笼中有两只野生动物,一只疑似国家保护动物猫头鹰,一只疑似竹鸡。此外,手提口袋装有动物尸体若干,当事人不能出示贩卖野生动物的合法手续。

违法行为人常某某被挡获后,民警根据多年办案经验,随即对常某某的住所进行搜查,在常某某家冰箱中搜查出疑似白鹭2只、黄鼠狼1只、野兔1只和各种野生鸟类100余只。

随后,根据常某某的指认,民警在野外荒山、田里拆除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粘网10张、兽夹3个。

经过民警的走访和询问发现,违法行为人常某某从事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长达10余年,其间,猎捕到猫头鹰、豹猫、果子狸、斑鸠、画眉、黄鼠狼、白鹭、野兔、麻雀等野生动物1000余只。而猎捕到的野生动物大部分用于出售,小部分用于自食。

目前,民警当场挡获的猫头鹰和竹鸡经威远县自然资源野保站救助后,已放归大自然,野生动物尸体已掩埋处理。常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及非法狩猎罪,威远县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