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新年的第一月,市中区人民法院诉前调委会坚持运用“双指导”“双入驻”工作机制,诉前调撤案件161件,出具调解书18件,申请司法确认39件。其中,赵某某等人诉江苏某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批案,历经两年时间“讨薪”,已于近日通过市中区诉前调委会顺利拿到“年钱”回家。

2020年7月,江苏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雇佣赵某某等四人在项目工地做工,至2021年7月,该公司应支付4人工资共计14万余元。因该公司拖欠工资,赵某某等4人在两年时间内先后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寻求法律帮助,均未将“工资清单”兑现为“真金白银。
2023年12月,赵某某等4人诉至法院,诉请江苏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应得工资及违约金。该案件立案后流转至诉前调委会,由调解员吉方萍开展调解。为减轻农民工诉累,高效、及时化解农民工“讨薪”纠纷,调解员吉方萍先后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并在有调成的可能下申请延长调解期限。
最终,通过2个月组织双方调解,调解员吉方萍成功促成江苏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场支付4人应得劳务费,并为每人多争取了3000元误工损失、交通费等。
春节将至,让农民工不再忧“酬”烦“薪”,带足工钱回家过年是群众之急,也是民生大事。今后,市中区人民法院亦将优化诉前调解建立快调机制,以本案为典型处理涉农民工工资纠纷,从有利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出发,提供公益性、专业性、综合性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