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隆昌市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市委书记陈波参加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任伟主持会议,市委、市政府在家领导,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以及市级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了《隆昌市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隆昌市全流域水环境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5—2027年)》;通报了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情况,总结了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部署了2025年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2024年,在全市共同努力下,生态环保工作取得一定成效,顺利迎接了第三轮中央、省级环保督察;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流域水质持续改善,自2022年九曲河国控断面水质首次达地表水Ⅲ类以来,单月水质不达标月份逐年减少。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环境保护紧迫感,坚持目标导向,增强危机意识,紧盯空气优良率、断面水质等关键指标溯源分析,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全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攻坚流域水环境治理难点问题,持续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规模化养殖基地尾水有效治理,持续推进流域生态治理,坚持实施常态化生态调水补水;要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土壤污染风险防治管控,对标“十四五”提出的生态环境目标任务,全力以赴、精准施策,确保10项约束性指标、10项预期性指标及11项重点项目顺利完成。
会议强调,各责任单位要对照第一轮央督及“回头看”37项整改任务和第二轮央督7项整改任务,扎实开展自查自改,确保全面销号;要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按时序推进问题整改;要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特别是针对重复件,要认真复盘总结,吸取经验教训。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环委办要不定期暗访抽查,及时发现移交问题,督促限期完成整改;纪委监委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该通报的通报,该查处的查处,全力推进突出问题真整改。
(黄唐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