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隆昌市人民政府市长任伟主持召开隆昌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

会前,内江市隆昌生态环境局领学《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会议指出,《办法》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决策部署和要求的积极实践,明确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的总体要求,建立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等制度。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依照《办法》不断完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督机制,持续提升监督质效。
会议强调,相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原则,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对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和污染(疑似)地块的环境监管,防止不符合用地条件地块进入用地程序,切实保障用地安全,守住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的底线;要依法依规履职,在各自辖区和职能范围内扎实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坚决守住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底线,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生态环境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建设用地土壤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余晓青 曾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