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即将到来
又有一些新规将实施
哪些与你我有关?
我们的生活又将迎来怎样的变化?
快来一起看看
四川新规
▶ 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将于12月18日起施行
近日,省科技厅印发《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和《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异议处理规程》,自12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办法》明确,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应当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人民生命健康,加强对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激励,鼓励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强化对重大科技任务、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的支持。
▶ 《“天府名品”品牌建设管理办法》12月1日起实施
为规范“天府名品”品牌建设管理,提升品牌竞争力,打造四川精品,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天府名品”品牌建设管理办法》,包括“天府名品”标准体系、品质认证、自我声明、标识管理、培育保护、宣传推广等内容。《办法》自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
▶ 事关环卫工人工资发放,12月1日起施行
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印发《四川省城市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实施细则》,明确从账户管理、工资发放到监督保障的全流程规范。其中明确规定,环卫服务企业应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专项存款账户用于支付环卫工人工资,不得用其他结算账户发放环卫工人工资;严禁环卫服务企业或者其他人员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环卫工人工资卡等。《实施细则》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12月起,博士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变化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印发了《四川省博士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办法》将进一步优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促进高层次青年人才集聚和培养,包括对在博士后综合评估中评为优秀等次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一次性资助20万元,同时将在职博士后资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4万元等。
▶ 事关生猪屠宰,12月5日起施行
日前,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四川省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管理办法》,对设置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的市(州)提出了规划要求,包括合理控制小型生猪屠宰场点设置数量;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的设置地点应距有配送能力的生猪屠宰厂(场)50公里以上或车程90分钟以上等。同时,细化了设立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应当满足的条件,规定了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在申请小型生猪屠宰场点证书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明确了变更、重新核发证书的情形,以及小型生猪屠宰场点有序退出情形。《管理办法》自12月5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 《成都市智慧蓉城促进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成都市智慧蓉城促进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条例》首次在立法层面明确“王”字形城市运行管理架构,强化每一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的作用发挥,并提出智慧蓉城建设规划编制相关要求,加强智慧蓉城项目统筹管理。《条例》还强化智慧蓉城建设保障措施,明确建立多元共建、人才引育、专家咨询、区域协作等相关保障和促进措施,明确要求建立应用场景遴选、孵化、推广机制,促进同类应用场景一地创新、多地复用。
▶ 《德阳市社区治理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德阳市社区治理条例》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立足“小切口”原则,明确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居民委员会等主体的职能职责,落实资金、设施和人员保障。同时针对物业服务管理、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减负增效等群众关切问题,设置专门条款,规范小区治理,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探索优化社区服务,强化社区服务设施保障。
全国新规
▶ 加强餐饮服务连锁企业食品安全监管
《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12月1日起施行。针对一些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只收取扩张费用,对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宽松软”等问题,规定明确,从事同一品牌餐饮服务连锁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明确一个企业总部。企业总部应当具备相应的餐饮服务连锁管理能力,依法取得经营项目包含“餐饮服务连锁管理”的食品经营许可,对分支机构、中央厨房、门店等的食品安全承担管理责任。
▶ 12月1日起“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全面停售
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严格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12月1日起,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必须符合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即《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全面停售。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请认准CCC认证标志和产品合格证。
▶ 进一步健全信用修复制度
《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12月25日起施行。办法进一步扩大信用修复范围,为重整及和解企业恢复信用、重新开展正常经营、参与市场竞争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完善违法失信信息分类,按照过罚相当原则,分别设置不同的公示期限和修复条件,提升信用修复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缩短信用修复的办理时限,提升信用修复效率等。
▶ 资源税征管新规细化计税规则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资源税有关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12月1日起施行。公告规定,各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组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罚没、收缴的资源税应税产品,不缴纳资源税。工程建设项目在批准占地范围内开采并直接用于本工程回填的砂石、粘土等矿产品,不属于开发应税资源,不缴纳资源税。
▶ 一次性使用医用防护口罩不应设置呼吸阀
新修订的《医用防护口罩》强制性国家标准12月1日起实施。新国标规定,一次性使用医用防护口罩不应设置呼吸阀;应配有鼻夹或替代鼻夹的设计,佩戴时起到固定和密合作用。最小销售单元应具有清晰的中文标志,包括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执行标准编号或产品技术要求编号;“一次性”使用字样或符号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