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内江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内江市市中区纪委监委对隆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贺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贺俊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贺俊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贺俊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