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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箍咒”发力!两施限高措施 啃下多年“骨头案”
来源:i内江 记者:内江融媒记者 高波 编辑:黄梅 发布时间:2025-11-17 16: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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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资中县人民法院精准适用“限制高消费”措施,成功执结一起跨度多年的合同纠纷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3年,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达成煤炭买卖协议,但B公司在支付部分货款后,剩余27万余元迟迟未付。经过资中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但民事调解书生效后,B公司再次失信,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A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首次执行时,因B公司经营陷入困境,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B公司仅向A公司支付7万余元,剩余20万元债务再度搁浅。

2025年,A公司向资中县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B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并依法对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胡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这项措施如同一个“紧箍咒”,立即对胡某的生产生活产生了实质影响。在感受到压力后,胡某主动联系法院,态度诚恳地作出履行承诺,并积极与A公司协商。经A公司同意,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企纾困、助力其恢复正常经营,资中县人民法院在审查后暂时解除了对胡某的限高措施。

然而,解除限制后,B公司及胡某并未珍惜这次机会,再次拒绝履行义务,执行法官迅速反应,再次对胡某采取限高措施,并将B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强大的信用惩戒压力下,胡某幡然醒悟,真诚地向A公司致歉并表示B公司因经营不善确无履行能力,但愿意个人代B公司偿还债务。

最终,通过执行法官释法明理,A公司与胡某达成和解,胡某当场向A公司付清欠款,双方握手言和,这起多年纠纷画上句号。

该案圆满解决,是资中县人民法院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生动写照。资中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刚柔并济,用好用活各项执行措施,以实际行动护航营商环境,为构建诚信社会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