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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型执法有温度——资中县市场监管局公布三起食品安全领域不予处罚典型案例
来源:i内江 记者:内江融媒记者 徐静 编辑:邹英 发布时间:2025-10-23 14: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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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记者从资中县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以来,该局将服务型执法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抓手,通过事前预警、事中包容审慎监管、事后跟踪指导,在守护食品安全底线的同时彰显执法温度。

日前,资中县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三起食品安全领域不予处罚典型案例,展现了服务型执法的具体实践。这些案例聚焦企业轻微违法行为,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超市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今年3月12日,资中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某超市酒水区货架上摆放着有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的“中国劲酒”,与“丰谷”“老号全兴”“老村长”等普通白酒混放销售,且未设置“保健食品销售专柜或专区”标志。

经查,超市负责人进购上述“中国劲酒”时查验了供货商营业执照、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和产品合格检验报告,购进当日当事人将其摆放在经营场所酒水区开放式货柜上,与“丰谷”“老号全兴”“老村长”等普通白酒混放销售。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应给予警告处罚。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未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在检查当日已立即整改,将保健食品集中摆放在专柜并张贴标志,符合“首违不罚”条件,资中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不予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并进行教育。

副食店无证经营食品

今年3月11日,资中县市场监管局在陈某副食店检查时发现,货架上摆放有原味瓜子、蒜香花生等散装食品,但店主无法出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经查,该店于今年2月13日开始营业,一直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当事人在接受检查后立即整改,于3月14日递交了新办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鉴于其系初次违法,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1个月,且营业期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符合“首违不罚”条件,资中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不予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并进行约谈教育。

餐饮店《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

今年3月11日,执法人员对资中县一家餐饮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已于2月27日过期,当事人因疏忽未及时申办新证。

不久,当事人在被责令改正期内重新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鉴于其系初次违法,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短,且在原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符合“首违不罚”条件,资中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不予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并进行教育。

食品安全是民生底线,执法监管是守护防线,而服务型执法为这条防线注入温度与活力。上述不予处罚案例,不仅让企业在整改中强化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而且通过事后跟踪指导,帮助企业建立了更完善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了长效监管机制。

资中县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持续深化服务型执法理念,聚焦民生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以执法温度护航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为营商环境优化与民生福祉保障注入更持久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