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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内江| 两度准驾不符还弃车逃跑,一货车司机被处罚
来源:i内江 记者:内江融媒记者 曾利军 编辑:黄小梅 发布时间:2025-07-25 15: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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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21日,货车司机王某杰10天内两度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第二次遇查时竟弃车翻越高速围栏逃窜,最终仍被四川高速公安查获。两次违法均被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王某杰所驾货车需持有A2及以上驾照,而其仅持有B2驾照。”办案民警介绍,7月11日,王某杰驾驶车牌号为晋L***3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G4215蓉遵高速连界收费站时,因准驾不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处,随后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然而,仅时隔10天时间,7月21日下午2时许,王某杰再次驾驶晋L***3号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界收费站匝道,发现前方有民警执勤,担心再次被查,立即弃车翻越高速围栏逃入树林。

现场民警发现异常后,通过调查及询问证人,快速锁定匝道处货车驾驶员为王某杰。最终,在高速公安部门的强大攻势下,7月22日上午8时许,王某杰主动到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三分局九大队投案自首。

到案后,王某杰对其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四川高速公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再次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四川高速公安提醒: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不仅严重违反交通法规,还因驾驶员缺乏对应车型的驾驶技能与应急处置能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及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广大驾驶员务必严格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才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正确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