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3月3日,这是值得隆昌人骄傲的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了由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签署的命名,授予沈阳军区某部炮兵连隆昌籍原政治指导员柴金良烈士以“无私奉献的模范指导员”荣誉称号。
1954年6月的一天,在隆昌市周兴镇茶子山村,一个婴儿呱呱落地,他就是后来舍己救人的英雄烈士柴金良。
柴金良从小就是一个懂事、勇敢的孩子,他乐于助人,在危险面前从不退缩,而且不求回报。他不顾个人安危,在柏林寺水库救下了落水的村民黄永胜;他尊老爱幼,义务帮助生产队70多岁的孤寡老人陈爱章打柴、担水,把老人当亲人一样对待。
柴金良的感人事迹,获得了家乡人的赞许。柴金良还被县、公社评为“先进生产者”、“优秀团员”、“学雷锋积极分子”。
柴金良烈士初中班主任 李富文:
抛开他是英雄,他确实是我们这个学生当中的楷模,他确实是我们广大青年学习的榜样。
1975年春,柴金良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到了沈阳军区部队服役。在部队期间,柴金良以连为家,把满腔的热情倾注给了军营,他继续发扬乐于助人的优良品质,多次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保护群众和战友。
1977年7月,柴金良在国防施工中奋不顾身的救出战友李正贵;1979年8月,柴金良在吉林省梨树县指导民兵军事训练时,用自己的身体做掩护救下了民兵王玉和;1986年夏,柴金良率领战士参加吉林省抗洪抢险,出色地完成了筑坝任务,连队荣立集体三等功。1987年5月,大兴安岭扑火救灾,柴金良代表全连指导员向团首长请战当尖刀,他在组织连队突围中用身体为战友们滚出安全通道。这次扑火救灾,连队被军区荣记集体一等功,柴金良本人荣立二等功。
柴金良不但有着无私奉献的精神,而且生活十分俭朴,他每月的工资几乎都补贴了家用。他关心战士,刻苦工作,被师、团评为“模范指导员”、“基层干部标兵”。
1987年9月3日,这是让人痛心的日子,早晨5时许,柴金良组织战士正在灌注睛纶污水处理沉淀池,工程处工人关吉孝驾驶一辆满载混凝土的159型翻斗车,意外滑入由脚手杆支撑,距池底3.6米高的人工作业台,平台被翻斗车压得“嘎嘎”直响并向下沉,就在作业台即将坍塌的一瞬间,柴金良从6米外的安全地带奋不顾身地冲向危险区,先后推开在险区作业的8班新战士周长兴和9班副班长,并将大队长王相林拽到身后,这时一声巨响,作业台断裂塌方,翻斗车下跌砸在柴金良身上,致使骨盆碎裂,双侧股动脉被砸断。两名战士脱险,王相林得救,柴金良却身受致命重伤,后经大庆市第五人民医院抢救无效,光荣牺牲,年仅34岁。
1987年10月3日,中国共产党步兵第四十六师委员会
作出《关于开展向柴金良烈士学习活动的决定》。并号召全师官兵、职工、家属向柴金良同志学习,学习他把生的希望让给别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的牺牲精神;学习他服从大局,抛家舍业,扎根基层,献身国防的崇高思想;学习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优秀品德;学习他支持改革,献身四化的政治觉悟。
1988年3月5日,中共隆昌县委作出《关于在全县广泛开展向我县原民兵排长,沈阳军区某部模范指导员柴金良烈士学习活动的决定》,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民兵、预备役军人和人民群众纷纷向柴金良同志学习,学习他忘我的牺牲精神。
柴金良烈士的母亲:
柴金良是我的儿子,他是英雄,我感觉骄傲。
柴金良烈士之子 柴华:
我父亲(柴金良)作为烈士,他同时他是一个儿子、一个父亲、一个丈夫,他也是有血有肉的一个人,把他这种敢于牺牲奉献的精神,能够传承下去。
虽然这位隆昌的英雄已离开我们多年,但他热爱祖国,服从大局,抛家舍业,扎根基层,献身国防,乐于助人的崇高思想和优秀品德却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