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我发现一件蹊跷事,某社区位于闹市区的门面已连续17个月无房租收入了。”2024年11月,东兴区委第三巡察组组内讨论会上,负责财务的巡察干部提出疑问。
巡察组立即通知社区党委书记就该问题进行了谈话,社区党委书记表示,2023年7月至今该门面一直未出租。社区党委书记的回答貌似合理,巡察组却从租房合同中发现了端倪,社区与中介公司签订的门面承租协议还在有效期内,按照协议规定门面是否开门经营都在承租期内,应有租金收入。
巡察组带着疑问,立即分组行动,一组找社区班子成员了解情况,均表示不清楚门面出租情况;另一组到现场走访了解,发现该门面大门紧闭,但店内有摆放整齐的空调、沙发等物品。通过电话联系经营者,对方称一年前就未租用门面,但是相邻门面的经营者却反映“这家店是做美甲、纹绣业务,之前一直开门,就是这几天才关门的。”
走访结果疑点重重,人证相互矛盾,真相何在?巡察组另辟蹊径,通过查核该门面水费、电费缴费情况了解到,2023年7月至2024年10月该门面一直有水费、电费缴纳记录,表明该门面一直在使用。巡察组最终查实社区党委书记卿某收取门面租金后未入账,将租金用于个人家庭开支。巡察期间,卿某和租户“打招呼”,想通过关门歇业隐瞒其收取租金未入账的事实。巡察组坚持边巡边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巡中将线索迅速移交区纪委监委,2025年1月10日,区纪委监委给予卿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收取的2.85万元租金退还社区集体账户。
问题查清了,集体的资产挽回了。针对集体“三资”管理中监管不严问题仍存在的情况,东兴区委巡察工作始终坚持把农村集体“三资”作为监督重点,已完成八届区委282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任务,其中发现涉及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51个,推动区纪委监委、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建立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
(钟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