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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辆车!@车主们,内江此地交警请你速来处理——
来源:威远公安交警 编辑:陶丽萍 发布时间:2025-02-17 16:41:43

威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领取涉案车辆的公告

各车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有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的规定,请以下车主(名单附后)于2025年05月17日前携带相关合法凭证到威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手续后领取车辆,逾期不来办理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威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