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收集肉类产品违法线索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食安办 公安部 农业农村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食安办发〔2024〕8号)要求,为全面整治规范我县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秩序,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等涉及肉类产品的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
二、整治内容
(一)养殖场(户)使用“瘦肉精”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违法行为。
(二)养殖场(户)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售、随意弃置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
(三)屠宰厂(场)未严格实施入场查验和肉品品质检验、“只收费不检验”、销售未经检验检疫动物产品等违法行为。
(四)屠宰厂(场)未严格按照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或者收购、经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
(五)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的违法行为。
(六)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其他单位和个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行为。
(七)私屠滥宰生猪的违法行为。
(八)无害化处理机构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调包”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
(九)其他关于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违法行为。
三、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通过电话、书信、邮件和现场举报等方式,积极检举以上违法线索。
(一)举报电话:0832-5606378。
(二)通讯地址:资中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资中县水南上街26号。
(三)举报邮箱:396415201@qq.com
我局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资中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