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詹敏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大主席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威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2024年2月28日威远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免去:
詹敏的威远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张帅的威远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任命:
王仕明为威远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帅为威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黄小平为威远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威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