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
资中公安交警接到网友举报称:
8月22日19时许,有二辆小型轿车
在资中县水南镇东大道二段凯丽翡翠园3期人行道
占用人行道,盲道
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接到举报后
大队立即安排警力
对网友提供的图片等证据进行核查
经核查该网友举报属实
车牌号为川AG5**9及川KL***V的小型轿车
存在实施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
的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随即通知该两名车驾驶人
到城区队接受处罚
依法对驾驶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
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元
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车辆停放时随意占用人行道、行车道、盲道、绿地、消防通道等城市公共空间,乱停乱放行为不仅影响文明城市的创建,同时也是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依规治理乱停乱放,严格处罚违停行为,共同维护公共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们都是城市交通的参与者,也是城市环境的受益者!有您的精心呵护美丽资中才会“干净、文明、有序、宜居”再次呼吁广大市民“从我做起,规范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