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猛于虎,驾车、骑车出行都要小心谨慎。日前,内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曝光一起典型交通事故,提醒广大驾驶人安全文明出行。
事发当天17时许,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内江市东兴区天河街临江路交叉口与韩某某驾驶的小型新能源汽车相撞,由于驾驶人徐某未佩戴安全头盔,其头部受伤,所幸无生命危险。
两车相撞
经依法认定,当事人徐某骑行时不注意观察路况,经过路口不减速慢行,且违反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负事故全部责任,韩某某不承担责任。
内江公安交警提示,日常出行无论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行经路口时要注意观察减速慢行,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市民,也要戴好安全头盔,确保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