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头条 时事 社会 发布 综合 百业 专题 | 热视 镜头 直播 | 市中区 东兴区 隆昌市 资中县 威远县 经开区 高新区 | VRH5读图 | 读报
密切关注健康码状态!内江发布最新健康提示——
来 源:内江疾控 编 辑:张佳瑜 发布时间:2022-08-02 09:39:25

内江疾控健康提示|外地来返内实行“入川即检”“入内必报”

新增重点关注地区10地(2022年8月1日)

新增重点关注地区10地

7月31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3例(甘肃15例,广西9例,四川3例,山东2例,北京1例,内蒙古1例,福建1例,广东1例),含17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甘肃11例,广西6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44例(甘肃66例,广西61例,山东49例,河南43例,新疆9例,兵团5例,四川4例,内蒙古3例,云南2例,天津1例,广东1例)。

密切关注健康码状态

公众要重视个人防护、避免人群聚集、关注疫情动态。如近期有本土疫情发生相关地区旅居史或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短信,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宾馆、酒店)报备。“红码”人员就地等待转运。

如健康码变“黄码”,一要立即主动向属地社区/村(宾馆、酒店)报备,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管理。二要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三要及时到“黄码”人员核酸检测定点医疗机构进行3天3次核酸检测,其他检测点不检测“黄码”人员。若您已在封闭管理区内,就在封闭管理区内完成核酸检测。

重要提示:成都市来(返)内最新政策

我省“7·20”关联疫情经病毒基因测序属VOC/Omicron BA.2.38变异株,与近日省外本土疫情高度同源。该起疫情已波及我省广元、遂宁、成都、内江、眉山、德阳六市,疫情上升势头初步得到遏制。

公众要严格按照辖区通知,持续做好各项防疫措施,主动、及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严格遵守各项管控措施。如近期有相关地区旅居史,或与感染者有过时空交集,或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短信,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并配合做好各项防疫措施。

请公众高度重视个人防护、保持个人卫生、避免人群聚集。在人员密集的室内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员密集的露天场所时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被汗水浸湿后应及时更换。在使用空调的同时需注意通风换气,每日开窗通风2到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为严防输入风险,各单位、各行业、各县(市、区)要立即对7月22日以来有成都市旅居史的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分类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1.对高风险区返回的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的第1、2、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2.对中风险区返回的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3.对成都市除高中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地区返回人员严格落实3天3检,采样间隔时间不少于24小时,第三次结果未出之前不外出、不聚集。同时,鉴于奥密克戎变异株平均潜伏期多为2-4天,传播隐匿、传播速度快,为最大限度的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做到早发现、早管控,倡导返内后第5天主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以上排查管控措施,我们将根据疫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公众要密切关注成都市、眉山市、德阳市疫情相关动态和病例轨迹,主动查看是否到过疫情相关地区,是否与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如有上述情况,请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截至8月1日20时,全省共有47个高风险区,66个中风险区,10个低风险区。(如下图)

风险级别

市州

区域名称




高风险区(47)个

成都市(46)个

青羊区 苏坡街道苏坡中路77号院1、7、9栋(苏坡中路77号)

金牛区 驷马桥街道田家巷15号尚锦城1-3栋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关家苑2-8栋(二仙桥南一路11号),包括楼栋底层商户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祥和苑6栋(文德路231号)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建设北路三段233号及小区入口一楼商铺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小新华苑(二仙桥南一路2号)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大新华苑(二仙桥南一路1号)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锦绣上城1栋(桃华街88号)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成电花园3栋(文德路211号)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祥和苑西区(二仙桥南一路36号)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天伦花园4栋(二环路东一段68号)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五交化宿舍及楼下商铺(二仙桥南一路3号)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碧桂园中环荟3栋,包括楼栋底层商户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瀚林花园20栋(二环路东一段28号)

成华区 龙潭街道龙锦雅苑12栋(华彩路16号)

成华区 保和街道东汇家园3栋(龙泉山路111号)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澳深▪天健园(建设北路三段259号),包括楼栋底层商户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博闻时代锦汇华庭(双建路45号),包括楼栋底层商户

成华区 龙潭街道东方丽苑2栋及底商(成宏路1号)

成华区 跳蹬河街道银玺国际1栋及底商(建设北路三段26号)

成华区 青龙街道领地海纳时代7栋及底商(致力路566号)

成华区 猛追湾街道高地8栋及底商(建设南路15号)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双建路60号及底商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明信花园8栋及底商(桃源街40号)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东方明珠花园东区及底商(双建路8号)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文德巷3号院及底商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金珠苑及底商(二仙桥西一巷2号)

成华区 二仙桥街道民兴苑1栋及底商(人民塘东二路39号)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新风路46号1-2栋及底商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蓉府尚座⒉栋(新风路330号)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天然居1-4栋及底商(二仙桥南一路20号)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明苑及底商(双建路300号)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机车苑1-10栋及底商(新风路131号)

成华区 龙潭街道上东国际⒉栋(龙树路1号)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玉锦华庭1-4栋及底商(二仙桥西一巷6号)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华西苑及底商(双建路92号)

成华区 二仙桥街道晴和苑5栋(建设北路三段496号)

成华区 跳蹬河街道崔家店北一路6号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成功悦都1-3栋及底商(双建路7号)

成华区 二仙桥街道泰博理想城二期1栋、5栋及底商(仙韵巷66号)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浅水半岛C区及底商(欣然二街66号)

成华区 龙潭街道北湖印象三期8栋(成华区龙潭街道同乐社区同乐巷)

新都区 石板滩街道外滩逸景小区 2 栋

新都区 三河街道保利·紫荆花语 3 栋

双流区 东升街道远大林语城南庭26栋、27栋(含底层商铺)

天府新区 华阳街道复地御香山3期76栋(含底层商铺)

德阳市(1)个

绵竹市 新市镇长宁村1组23号、24号、25号、26号,长宁村2组30号、31号、32号、33号

中风险区(66)个

成都市(64)个

锦江区 牛市口街道大田坎街162号蜀都花园小区22栋

青羊区 草市街道东通顺街28号院1栋(东通顺街28号)

青羊区 黄田坝街道清江美庐7栋(万花一路301号)

青羊区 苏坡街道苏坡中路77号院2-6、8栋(苏坡中路77号)

金牛区 天回镇街道金华6组购地自建户及企业房产所在区域

金牛区 茶店子街道五里墩东一巷 1 号院 1、2 栋包括底商

金牛区 茶店子街道营康西路427号附1号小区1-6单元及底商

金牛区 驷马桥街道府青路1段36号大院38栋

金牛区 天回镇街道明月村五组175号,病例住房所在的一条街左右两排自建房区域

金牛区 天回镇街道芙蓉锦绣城西苑及底商

金牛区 天回镇街道明月锦苑二期北苑及底商

金牛区 驷马桥街道田家巷32号附9号锦泰世家、田家巷30号馨江苑、红花南路38号教师苑

成华区 龙潭街道水乡嘉苑4栋(华裕路9号)

成华区 龙潭工业园区安置房5期9栋(华裕路26号)

成华区 熊猫大道壹号院2栋、8栋(熊猫大道11号)

成华区 跳蹬河街道新禧苑6栋、7栋(建设北路三段10号),包括楼栋底层商户

成华区 跳蹬河街道红枫岭1期1栋(建设南路98号),包括楼栋底层商户

成华区 猛追湾街道建设北路二段5号附1号35栋

成华区 龙潭街道平祥雅居3栋、5栋(龙瑞一路1号)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关家苑1栋(二仙桥桃竹路关家小区),包括楼栋底层商户

成华区 跳蹬河街道龙湖三千城1期3栋

成华区 龙潭街道丛树家园1栋

成华区 二仙桥街道机车厂宿舍71栋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祥和苑1-5栋、7-8栋(文德路231号)

成华区 跳蹬河街道红枫岭三期7栋(建设南路160号)

成华区 跳蹬河街道朗诗萃樾(新风路246号),包括一楼售楼部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锦绣上城2、3栋(桃华街88号)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成电花园1、2、4栋(文德路211号)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天伦花园1、3、5-7栋(二环路东一段68号)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碧桂园中环荟1-2、4栋,包括楼栋底层商户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瀚林花园1-19、21-25栋(二环路东一段28号)

成华区 龙潭街道龙锦雅苑1-11、13-15栋(华彩路16号),包括楼栋底层商户

成华区 保和街道东汇家园1-2、4-5栋(龙泉山路111号),包括楼栋底层商户

成华区 龙潭街道东方丽苑1、3-7栋及底商(成宏路1号)

成华区 青龙街道领地海纳时代1-6栋及底商(致力路566号)

成华区 猛追湾街道高地1-7栋及底商(建设南路15号)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明信花园1-7栋及底商(桃源街40号)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东方明珠花园西区及底商(建设北路三段11号)

成华区 二仙桥街道民兴苑2-8栋及底商(人民塘东二路39号)

成华区 府青路街道蓉府尚座1、3-5栋(新风路330号)

成华区 龙潭街道上东国际1栋、3栋及底商(龙树路1号)

成华区 二仙桥街道晴和苑1-4、6-8栋(建设北路三段496号)

成华区 二仙桥街道泰博理想城二期2-4栋及底商(仙韵巷66号)

成华区 龙潭街道北湖印象三期1-7栋、9-15栋及底商(成华区龙潭街道同乐社区同乐巷)

龙泉驿区 柏合街道鲸龙路777号东山领地9栋(含底商)

龙泉驿区 龙泉街道星光东路400号格兰玺城2栋

龙泉驿区 龙泉街道怡和新居1期17栋

龙泉驿区 龙泉街道北泉路41号鑫园小区1栋

龙泉驿区 龙泉街道卧龙街46号瑞丰苑2栋

龙泉驿区 龙泉街道天生路205号星光小区29栋

龙泉驿区 洪安镇育才街2号家园小区1栋2单元

龙泉驿区 柏合街道车城东五路129号

新都区 蓉都大道天河路天府江南A区13栋(含底层商铺)

新都区 蓉都大道天河路天府江南B区2栋(含底层商铺)

新都区 蓉都大道天河路天府江南C区18栋(含底层商铺)

新都区 石板滩街道外滩逸景小区 1 栋、3 栋(含底层 商铺)

新都区 三河街道保利·紫荆花语除 3 栋外的其他楼栋 (含底商)

新都区 甫家一路东段718号钰邸华府2栋(含底层商铺)

新都区 石板滩街道清水塘社区十组(原十里村十组)59、60号及周边区域

双流区 东升街道远大林语城南庭26栋、27栋以外的其他楼栋(含底层商铺)和远大林语城(含底层商铺)

金堂县 栖贤街道鹭洲城邦小区2 栋(含底层商铺)

天府新区 华阳街道复地御香山3期68栋、69栋、71-75栋、77-79栋、117栋(含底层商铺)

天府新区 华阳街道成都玩家1栋

天府新区 华阳街道戛纳湾金棕榈14栋(含底层商铺)

德阳市(2)个

绵竹市 新市镇长宁村1组除23号、24号、25号、26号、2组除30号、31号、32号、33号其他区域

绵竹市 新市镇场镇所有区域

低风险区(10)个

成都市(9)个

锦江区 锦江区除高、中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青羊区 青羊区除高、中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金牛区 金牛区除高、中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成华区 成华区除高、中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龙泉驿区 龙泉驿区除高、中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新都区 新都区除高、中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双流区 双流区除高、中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金堂县 金堂县除高、中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天府新区 天府新区除高、中风险区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德阳市(1)个

绵竹市 绵竹市除高、中风险区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关注疫情动态,主动报备测核酸

省外或省内疫情发生地区来(返)内人员请提前3天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和入住酒店报备,或通过“甜城个人主动报备系统”进行线上报备(报备链接https://www.tcyqbb.cn/,或在微信小程序搜索“甜城个人主动报备系统”,或扫描二维码),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不主动申报、刻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将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内江市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提示表请点击链接查看。

内江市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提示.docx

最新来返(内)政策

保障来(返)内人员有序流动

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内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内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与病例轨迹有交集的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根据风险大小分类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3天2检等隔离管控措施。

落实重点场所常态化防控

民宿、网约房、酒吧、歌舞厅、洗浴场所、棋牌室(麻将馆)、网吧、电子游艺厅、密室逃脱、剧本杀、KTV、演艺场所等十二类重点场所要严格查验健康码,发现健康码异常(红码、黄码、弹窗)人员,应限制其进入上述重点场所(弹窗人员可进入民宿、网约房),并第一时间报告所在社区(村)。旅游景区、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院剧场等文旅场所和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宗教寺庙、餐饮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均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亮码和扫码通行要求,以及通风换气、清洁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优化入境人员管理措施

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应“点对点”闭环返回至居住地,实施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做好核酸检测、体温和症状监测,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持续开展多点监测预警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的要求,全面加强风险人群监测工作。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高风险职业人员(如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企业一线人员,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海关等其他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一线人员等)每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从业人员(如装修装卸服务、快递外卖、交通运输服务、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等)每周开展两次核酸检测。常态化下,学校和托幼机构、养老院、精神卫生机构、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监管场所、生产车间、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做好相关人员症状监测;引导所有来(返)川人员入川后做好3天2次免费核酸检测。

专家提醒

坚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病例报告地区旅行出差

暑假期间人员流动大,疫情传播风险高,要坚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病例报告地区旅行或出差,外出游玩时要关注目的地防疫政策,加强个人防护意识。

履行个人疫情防控法定义务

疫情防控没有旁观者,要坚决杜绝逃避核酸检测,瞒报谎报涉疫信息,不配合防控措施,编造传播疫情虚假信息,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决定、命令等情况。

参加大规模核酸检测的注意事项

01核酸采样前:建议两小时内不吃东西,提前30分钟不喝水、不饮酒、不吃口香糖,避免采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呕吐、反胃等表现。戴好口罩,保持距离,有序排队,不闲谈。

02采样过程中:避免触碰检测台上的物品,不要把手机、身份证、钥匙等个人物品放在台面上。配合医务人员的要求采取相应动作,避免交叉感染。

03核酸采样后:戴好口罩立刻离开,不要在采样点逗留,采样后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做好手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