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资中耄耋老人舒某英(化名)心情变好了,因为她不再为“老无所养”犯愁。这是怎么回事呢?
2月初,89岁的舒某英被孙女送到资中县重龙镇苏家湾便民服务点。舒某英在重龙镇濛溪口村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但没有子女愿意赡养她。为此,老人只好找到重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帮忙调解。
重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立即指派调解员介入调解。经了解得知,舒某英膝下有六个子女,大女儿已去世,两个儿子在成都务工,二女儿在濛溪口村务农,三女儿和小女儿远嫁河北,舒某英的前夫二十年前去世后,她远嫁河北。这二十年来,老人与子女在生活中存在各种矛盾和误会,导致她如今回到资中,子女都不愿尽赡养义务。
2月20日,调解员组织当事人,采取“大圆桌”“面对面”调解方式进行调解
2月20日,在掌握具体情况后,调解员会同镇村组干部、派出所民警,采取“大圆桌”“面对面”调解方式,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消除误会、化解纠纷,劝导五个子女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的作为子女的义务。子女们虽然家庭经济条件不宽裕,但是应尽的赡养义务不能缺位!”这是调解员说得最多的话。
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调解,最终决定:根据实际情况,尊重舒某英老人的意愿,将其送回河北小女儿家中生活,由小女儿照顾其生活起居,子女每月共同给付700元生活费,并签订赡养协议。至此,这起纠纷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