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内江市烈士纪念馆诚向社会各界征集革命文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反映从保路运动与辛亥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创立与大革命时期、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全国解放战争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时期以来,内江地区(包括内江历次调整行政区划所辖资阳市、简阳市、荣县、仁寿县、井研县等地)党的各级组织和爱国人士,在各个历史时期发生的重大事件和重要战斗、战争、战役的各类文献资料和实物,以及内江籍及牺牲在内江地区英雄烈士有关的事迹、史料、遗物等。
二、征集内容
(一)实物类
1.革命斗争活动中使用的武器、通讯器材、地图、印章、证件、军装、旗帜等。
2.涉及重要历史事件的通知、指示、命令、简报等。
3.反映革命斗争的奖章、徽章、纪念章、立功证明等。
4.重要党史人物、革命烈士、老红军、革命士兵使用的文具等。
(二)资料类
1.实物类:包括英雄烈士生前使用过的生活用品,各类荣誉证书、奖章等。
2.文献类:包括内江党史、革命史、战争史、政府档案、政令等。
3.其他与烈士相关的物品和资料。
4.反映内江历史进程的一切具有保存价值和查考价值的其他有关史迹资料。
三、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集中征集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四、市中区收集单位及联系方式
内江市市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