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3月29日至5月12日,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第二巡察组将对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开展常规巡察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并延伸巡察下属单位。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巡察受理范围外的信访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干部群众如有举报和反映问题的,可通过电话、意见箱或邮箱等渠道与巡察组联系。
一、举报电话
0832-6120812,13890593016
受理时间:巡察期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二、意见箱设置地址
1.区委第二巡察组驻地: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600号(东兴区纪委监委办公地点);
2.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地:东兴区红牌路680号(菲德力制药厂);
3.区渔业发展中心办公地:东兴区中兴路194号;
4.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农业执法大队办公地:东兴区中兴路2-1;
5.区农能发展中心办公地:东兴区兴盛路408号。
三、电子邮箱地址
13890593016@139.com
四、通信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600号(东兴区纪委监委办公地点3楼)区委第二巡察组收,邮政编码:641100。
巡察期间,热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以来电来信、预约面谈等方式,积极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第二巡察组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