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内江市东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与泸州老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针对辖区内销售的“泸州老窖”系列酒开展“3·15”专项打假整治行动。
检查名酒包装、商标信息
检查中,执法人员深入销售“泸州老窖”系列酒的烟酒专卖店、超市、副食批发店等经营主体,从进货渠道、进货发票、供货商资质、商标专用权、广告宣传等方面进行检查,要求商家要严把质量关,提高守法观念和诚信经营意识,杜绝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经检查,各经营主体所售“泸州老窖”系列酒未发现有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
仔细检查进货发票
据了解,此次行动将“春雷行动2023”与“泸州老窖”品牌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严厉打击侵犯“泸州老窖”“国窖1573”“麦穗泸州”等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泸州老窖”包装、装潢、标志等违法行为。
询问供货商资质
此次检查,有效保护了商标所有权人合法权益,净化了酒类市场,对市场主体经营者起到较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提醒商家要严把质量关
东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广告股股长张蕴表示,接下来,该局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品牌监测,打击“傍名牌”在内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标侵权、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商标专用权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