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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通告来了——
来源:内江税务 编辑:唐晓萃 发布时间:2025-09-29 13:45:00

@内江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缴纳2025年度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费通告已出

请查收!

全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公布2025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等参数的通知》规定,2025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2938元/月,下限为4588元/月。结合内江实际,现将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纳2025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纳2025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在我省公布的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统一为20%。根据上述标准,内江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档次及缴费金额如下: 

三、缴费渠道

01

微信、支付宝缴费渠道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通过“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应用功能直接缴纳社会保险费。 

02

税务缴费渠道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四川税务”手机APP相关功能缴纳社会保险费。

03

邮政代收渠道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通过“天府·税邮驿站”(邮政网点柜台)缴纳社会保险费。

04

银行代收渠道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通过各银行网点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PP、银行微信公众号、银行缴费二维码、税银POS机、自助终端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注意事项

(一)已暂按上年度60%缴费档次进行2025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预缴费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应按本通告明确的缴费档次和缴费金额进行补差;选择60%以上缴费档次的,可自愿提档补差。

(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成功后,可于3个工作日后登录“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社保缴费”栏目下查询和开具缴费证明。  

(三)按照政策规定,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纳2025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

12366(税务服务热线)

12333(人社服务热线)

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