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网站主体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内江新闻网持续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加大涉企侵权举报受理处置力度,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现将1月份本网涉企侵权举报受理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涉企侵权举报受理处置情况
1月份,内江新闻网受理涉企侵权举报0件,处置发布侵权信息的账号0个。
二、涉企侵权举报有关说明
(一)受理范围
境内网站平台上编造传播的损害企业及企业家名誉的虚假不实信息。
涉及其他主体的网络侵权信息,请通过四川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侵权类举报。
(二)受理条件
举报须由当事人或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提起。
(三)举报处理
举报中心负责网络侵权信息举报的分发转交。相关举报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转交各地网信部门、各网站依法依规研处、答复。
(四)注意事项
不得在举报内容中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举报人承担一切因违法留言行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五)举报方式
1.举报内容发至邮箱:1260318141@qq.com
2.点击进入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欢迎广大网民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主动依法举报维权。
内江新闻网侵权举报渠道:
1、举报电话:0832-5083888
2、举报邮箱:126031814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