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江市委、市政府印发《内江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措施涵盖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多方面,将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委八届六次全会提出,要坚持实体为重,把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主攻方向,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快形成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主体支撑。
继取消注册资本、经营场所等市场主体准入门槛限制,深化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等领域改革等一系列扶持民营经济的务实举措之后,近日,内江市委、市政府印发《内江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和省民营经济“1+2”政策,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 提振市场信心,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条措施》涵盖了营商环境提升、化解问题、人才支撑、减轻成本、金融服务、维护权益等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包括深入开展民营经济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支持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合作、清理化解涉企历史遗留问题、强化民营企业人才支撑、减轻生产经营成本负担、加大民企金融服务力度、实施市场主体培育行动、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完善工作服务机制、激发企业家干事创业热情。
《十条措施》共38个小项,每项按职能职责细分至不同的责任单位,其中:
第一项提到,“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和‘川渝通办’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完善市场准入‘异地同标’便利化服务机制,支持探索‘川渝开放合作区’登记新模式, 对住所(经营场所)采用‘川渝开放合作区+实际生产经营地址’方式予以登记。”
第八项提到,“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投资‘页岩气+、钒钛+、甜味+、装备+’四大产业及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
第十二项提到,“持续开展‘问题楼盘’化解处置工作, 针对逾期办证、逾期交房、违规销售、长期停工四大类问题分类化解处置,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第十三项提到,“将民营企业人才纳入‘甜城英才计划’。”
第十六项提到,“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4年底。”
第二十一项提到,“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机制完善、守法经营、信用信息评定等级较好的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
第三十项提到,“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强化督办逗硬约束,建立健全涉企补偿救济制度,严格遏制新增欠款,推动解决恶意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