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红及时受理穆某的身份证业务
3月11日上午8时许,重庆籍群众穆某满怀信心地走进“全国教师资格证”内江考场,迎来了她作为一名师范本科毕业生最重要的一场考试。
然而,就在几天前,她因为身份证的突然遗失,差点与这场考试失之交臂。
3月2日下午,内江高新区公安分局户籍窗口来了一名女学生,她焦急地向民警求助:“警察阿姨,我是重庆人,我的身份证掉了,我过几天参加考试,怎么办呀?”
户籍民警廖红见状后,连忙上前安抚她:“不着急,小妹妹,我们来给你处理。”
廖红详细了解情况后,迅速为女孩穆某申报了临时居民身份办理业务,并经重庆公安局完成身份证审核签发后,第一时间受理“跨省异地临时身份证”业务,为穆某打印好了临时身份证。
接过证件,穆某终于安心下来,绽放了笑颜。
据悉,这是内江高新区成功办理的首例跨省临时居民身份证,是深化户政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具体体现。
内江高新区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内江高新公安将继续积极营造良好的“川渝黔滇”环省营商环境,全力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为老百姓提供“一站式跨省通办”的家门口服务,助推内江高质量发展。
第一时间将临时身份证交至穆某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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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身份证办理
办证申请
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办理手续,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采集信息
申请人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等材料,民警审核通过的,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委托速递部门代为领取投递的,受理时需采集投递信息。
缴纳工本费
按照有效期满换领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40元的标准缴纳工本费;同时领取公安机关发放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证件领取时间及方式
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完成制证并发放居民身份证。
受理点领取的,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
委托速递部门代为领取投递的,申请人应在收到居民身份证15日内,就近到受理点进行居民身份证核验。
属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旧证。
川渝黔滇临时身份证“跨省通办”服务
“川渝黔滇”四省群众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临时居民身份证通办点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签发后3日内制作、发放临时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邮寄送达或窗口自取等方式领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