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刘某某等五人寻衅滋事案获得四川政法“五年百佳”案例评选初选资格。
案 件 简 介
2018年3月以来,刘某某、陈某某等人纠结刘某某、龙某某等未成年人,成立以帮忙打架收取保护费的帮会“九龙堂”,下设“玉龙堂”“明龙堂”“云龙堂”三个分堂,在内江多所学校发展会员,先后逼迫10余名在校学生加入帮会并交纳保护费,收取费用约2000元,殴打10余名在校学生,致使多名被害学生产生厌学情绪,形成一个威胁校园安全的恶势力犯罪集团。2018年9月,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以刘某某等五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判处刘某某等人六年五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罚。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严重侵害校园安全的“九龙堂”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即刘某某等五人寻衅滋事案)中,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教育与挽救相结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打、防、管、控、建一体化,取得了很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九龙堂”案的成功办理:
一、打掉了一个校园欺凌的犯罪集团
二、推动建立了“互通会商、学校周边巡视、应急联动、教育矫正训诫、警校共育”等一系列司法保护机制
三、形成打击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权益的工作合力
四、充分发挥“谭妈妈”特色品牌的能动作用,注重打击与保护并重、惩罚与教育并重,审教结合、教育引导,通过系统综合社会治理,构筑起校园安全防控体系,是一个严惩校园欺凌、构筑校园安全防控体系的典型经验
效 果 体 现
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机关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并向社会发布。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缺失的问题,建成全省一流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
以本案为蓝本录制的课程《“九龙堂”覆灭启示录》入选“首批全省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
与市委党校合作调研课题《新时代下未成年群体法治教育研究——以内江“九龙堂”案为例》获评省委党校年度优秀调研课题。
以办理“九龙堂”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为原型拍摄的微电影《护》在全市中小学校全覆盖播放,并被“学习强国”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