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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法院这个案例入选四川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
来 源:内江中院 编 辑:李江 发布时间:2022-11-02 10:48:01

10月3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内江市东兴区法院审理的韩旭以投资“老年旅游项目”为名集资诈骗案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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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韩旭以投资“老年旅游项目”为名集资诈骗案

一、基本案情

2019年10月初,被告人韩旭伙同王海波(已判决)、王华(已判决)在内江市成立虚假的“内江茂雅旅游投资管理公司”,并私刻“四川古名天下公司”等单位公章,成立公司团队,大量印发虚假宣传资料,以投资四川古名天下旅游开发项目为由,承诺给予投资老年人每月两分利息作为回报,骗取17名老年被害人63.5万元集资款,后韩旭等人携款潜逃。2021年5月21日,韩旭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案件审理过程中,韩旭退赔全部集资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二、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韩旭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骗取17名集资参与人投资款63.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据此,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韩旭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三、典型意义

本案是以投资“养老旅游项目”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主要表现为被告人以投资养老项目为由,以定期返利、提供服务为诱饵,诱骗老年人参与投资,骗取老年人钱财。老年人因文化程度有限,辨识能力不足,特别容易被高利息、高回报率的噱头迷惑,造成经济损失甚至严重影响身心健康、家庭和谐。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严防“一老一小”领域以虚假投资、欺诈销售、高额返利等方式进行的非法集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本案中,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成立公司,并以散发宣传资料、带领老年人外出旅游、授课、发放礼品等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假借投资旅游项目名义承诺给予老年投资者高额利息作为回报,使用诈骗方法向17名老年人非法集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不仅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还严重侵害了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社会影响极为恶劣,是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依法打击的重点。

人民法院提醒广大老年群众,在进行投资时,一要强化资质审查和背景调查,选择合法合规的企业投资;二不参加所谓的“专家讲座”“实地考察”,远离那些诉说“亲身经历”的人;三不贪图免费礼品、低价旅游等,不轻易被高回报噱头迷惑,避免陷入不法分子的陷阱。

人民法院提醒广大老年群众,在进行投资时,一要强化资质审查和背景调查,选择合法合规的企业投资;二不参加所谓的“专家讲座”“实地考察”,远离那些诉说“亲身经历”的人;三不贪图免费礼品、低价旅游等,不轻易被高回报噱头迷惑,避免陷入不法分子的陷阱。

四、专家点评

点评人:魏东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内江市东兴区法院审理的韩旭以投资“老年旅游项目”为名集资诈骗案,其典型意义不但表现为依法审判了养老诈骗案被告人,还表现为人民法院通过依法认定被告人自首、依法促使被告人退赔全部集资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在贯彻执行司法为民、追赃挽损并切实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兼顾好“三个效果”等方面积累了成功经验。

本案中,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依法打击”+“追赃挽损”+“整治规范”三重目标,积极督促被告人多渠道筹集资金退还被害人,最终实现案款全部清退,挽回了受害老年群体的全部损失,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人民法院要切实提升“司法为民”的政治站位和理论自觉,要学习、理解和践行契合中国社会、中国特色的新思想、新观念,增强“司法为民”的司法能动性和理论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