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回应:乘车人不系安全带罚谁?如何罚?

日前,内江公安交警在开展的异地用警集中整治行动中查处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76起。不少市民问,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罚谁?如何处罚?为此,记者咨询了内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
据民警介绍,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罚乘车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中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同时,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四条中也规定,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五十元罚款。
民警介绍,安全带是“生命带”,它是为了在车辆发生碰撞时避免乘员发生二次碰撞或碰撞时冲出车外导致死伤的安全装置。整治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旨在通过查处与宣传教育的方式,引起广大交通参与者的足够重视,在驾乘汽车时,驾驶员、乘车人,都能够自觉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何小燕 内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付垚霖)
编辑:曾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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