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4月18日,《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上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通知》明确,自2021年12月1日起,各县(市、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月600元调整为每月6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月420元调整为每月44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月780元调整为每月81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月546元调整为每月580元。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强化资金保障,确保城乡低保金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金按时足额发放,并按照部署要求开展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落实情况报送工作。
编辑:李懿
记者:邹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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