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男子交通肇事逃逸被抓获
为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12月21日,隆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布一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驾车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做到文明驾驶、安全驾驶。
2021年12月10日6时8分许,刘某某(男,60岁)驾驶本人所属的川KV***3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从隆昌市双凤镇方向往隆昌市方向行驶,行驶至321国道1945公里+400米时与张某某(男,73岁)推行的手推车相撞,造成车辆受损及张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刘某某驾车逃逸,张某某后被送往隆昌市人民医院医治,于2021年12月11日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刘某某于2021年12月11日在家中被抓获,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隆昌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应选择报警,且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驾车逃逸,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此外,隆昌市老交警大队转盘,内隆路与环城东路交叉口为事故多发路段,希望广大驾驶员驾车通过时控制车速,谨慎驾车,留心观察路况,注意避让。
编辑:陈香麟
记者:付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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