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三坚持三突出”强化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监管

【时间: 2021-08-27 11:24 】【字号:

如何严管严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确保政府投资发挥最大作用?8月16日,笔者从隆昌市财政局获悉,该市坚持事前参与、事中监控、事后审核,加强资金监管。

坚持事前参与,突出防范意识。严格执行《隆昌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对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之前严格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开工之前严格进行投资预算评审,控制项目工程造价。

坚持事中监控,突出制度规范。要求各项目业主单位在办理资金拨付之前,提供资金拨付申请报告、项目合同书、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建设当期计量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隆昌市财政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采取审查资料、现场勘查等方式审核项目建设情况,统筹做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度用款保障,对符合支付条件的项目及时支付工程项目进度款,并督促项目业主单位优先将款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坚持事后审核,突出责任追究。对在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工作中的弄虚作假等失职渎职行为,致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错拨、超拨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责令其限期追回错拨、超拨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编辑:李进文
记者:罗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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