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开车“打晃眼”发事故 交警以案说法话安全
因驾驶人开车“打晃眼”,导致闯红灯与另一辆车发生碰撞。11月19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公布一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提醒广大驾驶人开车勿分心,谨慎驾驶。
11月17日18时20分许,东兴区汉安大道与栖霞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机动车与一辆对向车道左转的黑色SUV发生碰撞,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民警现场查勘得知,该车之所以闯红灯进入路口,是因为他“打晃眼”,将右转方向的绿色交通信号灯看成了直行方向的交通信号灯。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提醒广大车辆驾驶人,交通事故猛于虎,驾车上路时,一定要谨慎驾驶,通过路口时更要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等情况,提前预判,为了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驾车过程中切莫做出“打晃眼”、看手机等分心且危险的行为,文明安全行车。(何小燕)
编辑:林婷静
记者:付垚霖
【社会热点】
【相关阅读】
- “智汇天府”公共招聘进校园活动暨内江市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成功举行(2020-11-23)
- 我市召开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升级版)应用培训会(2020-11-23)
- 我市启动“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2020-11-23)
- 内江“火调福尔摩斯” 揭秘火灾背后的那些事!(2020-11-20)
- 老人跌下山,民警用锄头和刀开辟了一条“生命通道”(202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