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农用地 东兴区两男子获刑
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他们竟将承租的农用土地填平改作它用,对国有土地造成了极大的破坏。日前,经东兴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戴某、熊某被判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受到刑罚惩处。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被告人戴某以每亩每年租金2500元不等的价格,先后与东兴区红庙村6组、7组以及高桥村6组十余户村民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承租了水田、旱田等农业用耕地17余亩。2011年至2013年期间,为了将向村民租来的农业用耕地填埋为场地,被告人戴某、熊某、黎某(另案处理)三人合伙,由被告人熊某出资金,由被告人戴某负责联系从工地上拉来渣土、土石方,向租来的农业用耕地内倾倒。
在填埋的过程中,被告人戴某负责现场管理,黎某在现场协助被告人戴某管理。租来的农业用耕地填平后,黎某将合伙所占的份额以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他人,并退出了合伙。
在这之后,戴某等人将填平的场地以每年租金24万元价格出租给他人用于做建材生意,并在填平的场地上搭建了简易工棚、修了排水沟、用碎石压实道路等,形成了东兴区红庙木材建材市场长达3年多的时间。其间,被告人戴某、熊某合计获得出租场地的租金96万元。
2018年6月19日,被告人戴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2018年10月24日,被告人熊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后经内江市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员鉴定认定:该地块中15.54亩耕地存在因建设木材堆场、简易工棚和道路压实的行为,并在拆除后倾倒弃土和建筑垃圾,造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破坏,已不适宜耕作。
法院另查明,2011年,被告人戴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2010年,被告人熊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2019年4月24日,被告人戴某、熊某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东兴区人民检察院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人戴某、熊某向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东兴区人民检察院支付土地复垦费用24.82万元及评估费用2.5万元,合计27.32万元。二被告人对调解协议所确定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
法院认为,戴某、熊某、黎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15.54亩,数量较大,且改变了耕地用途、造成耕地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戴某、熊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按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
法院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认罪态度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二被告人作出了综合量刑。日前,经法院一审审理,判决二被告人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熊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对二被告人违法所得96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 守法驾驶 文明出行:"外卖小哥"逆行被查,交警"刚柔相济"执法(2019-11-01)
- 记2019年四川省脱贫攻坚奖先进个人陈才良(2019-11-01)
- 从个体户到小微企业:8年时间,他的创业路越走越宽(2019-10-31)
- 婚恋网上交友 女子被骗40多万(2019-10-31)
- 公益善行 助留守儿童圆了“舞蹈梦”(2019-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