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角币购票被售票员拒收 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
一角钱的纸币
3月17日,市民梁女士在市中区乘坐乡镇客运车时,拿出10张面额为1角的纸币购票,售票员以难以保管为由,让梁女士换1元的整钞。
梁女士致电本报《财经周刊》热线咨询:售票员的行为是否属于拒收人民币?3月18日,记者走访了中国人民银行内江市中心支行货币金银科。
据工作人员张平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不管面额大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人民币,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在接受现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励采用安全合法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保障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选择权。经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协商一致,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方式、无人销售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履行法定职责,且不具备收取现金条件的,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要求或者诱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
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进行整改,如果整改后仍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编辑:刘书香
记者:唐泽学
【社会热点】
【相关阅读】
- 60周年新安利:用卓越体验提升消费者权益(2019-03-15)
- 加工大头菜 便民又增收(2019-03-06)
- 厚道坦诚:夫妻创业路上携手前行(2019-03-06)
- 信用卡营销花式蹭流量 瞄准粉丝经济(2019-03-06)
- 种植草莓走上致富路(2019-03-06)